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时间现如今,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到职高校继续学习,或升大专本科文凭。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今天就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时间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时间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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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高职学校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来
3月14号之前上传到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招生对象:此次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已通过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是已通过河南省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在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方面,通知明确了免试的具体对象和条件。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一是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二是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考生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高校。高校须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可于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招生专业方面,各高校年高职单招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大类中的国控专业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中的医学技术类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高职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年4月8日至4月10日。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原则上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考试。招生章程: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http://zszcba.haedu.gov.cn/)查询了解我省高职单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单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命题和考试:高校要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考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50%。其中: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可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鼓励操作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社会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可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申请时间、程序及招生办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考生按照报考高校要求进行申请。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录取环节: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于年4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二、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295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校简介
学校建于1999年,作为揭阳市唯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是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20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各行业培养合格人才30000多人。学校现设有10个系(部、院),有全日制在校生逾6000人。已培养十七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学校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紫峰山桂竹园风景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学校图书馆藏书83万册,其中电子图书41万册;报纸期刊近1000种。校内有105间实验实训室和3个创业基地,在珠三角及粤东等地都设有校外实训和创业基地。校内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高新技术考证站、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提供2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初、中、高等级的鉴定和资格认证服务,为学生培训、考证提供便捷服务。现有在编教职工40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02人(包括正高职称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91人。弘文励教,砥砺奋进,教学水平高。
学校已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及回访,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文明单位”及“2008--2010年度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学校”,被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先进示范基地”“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和“全国管理资格国际双认证授权培训中心”“广东省基层理论宣传先进集体”等。
学校正积极投身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职业学院”的发展定位,用改革的意识和手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校园建设和设备设施教辅实训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使学校成为展示揭阳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二)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报考基本条件
1.本校在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和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设置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开展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工作。
2.本校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收中职毕业生200人。
3.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学制为3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4.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本校1个专业志愿。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
(五)高校在校生、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报考方法
(一)5月26日9:00至29日14:00,中职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1号)文件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等待本校资格审核。
(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考核方式,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及缴费。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三)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省招办统一安排时间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前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报考流程图
四、考核方法
(一)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获得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3.考试方式:详见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4.考试大纲:详见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5.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提交省教育厅核实并组织相关认定,核实认定结果符合免试的,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认定免试。
五、录取规则
(一)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紫峰山下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663-8859905,8859845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或来电咨询
三、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校名: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3965;在赣招生代码:864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
第四条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hlxy.com.cn)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六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录取等环节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年招生专业: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本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年只在江西省招生。在统筹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历年报到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教育部及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且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九条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专业不招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
第二十条录取批次、录取时间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录取的原则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颁布的《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报考本院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EMS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盖有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校章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开学后一周内未经请假、无故不来者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年单招填报时间如下: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省年高职单招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定全部采用线上考试形式组织的高职单招考试,于3月20日如期进行。考试时段安排、考试要求等由相关单招高校确定并在学校官网发布。
2.其他招生高校组织的高职单招考试,延期至4月上旬后举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
四、山东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保障
四、学校成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五、建立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六、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三章报考对象和条件
七、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3.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进行报考。
4.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择。
第四章招生计划为1020人。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
八、报名方式(网上报名)4月14-16日(每天8:00—20:00)考生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我院官方网站点击打开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窗口链接,从院校列表中选择我院后,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九、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
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的考生,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签字确认有关注意事项,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一)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第六章考核办法及成绩确定
十、根据文件要求,学院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方面评价考核。一是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三是学院对考生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者的综合成绩即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
十一、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我校考核成绩占40%。我校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考核成绩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10%,素质测试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90%。
第十二条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40%。学校自行组织考生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第十三条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测试时间:年4月21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七章录取
十四、录取原则:
(一)、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十五、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六、公示预录名单:由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十七、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第八章考生待遇
十八、根据规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以上就是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为大家整理关于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时间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若各位同学还想了解关于职业学校及高中学校更多职校的升学、招生、学费、分数线等各方面学校问题,可私信老师,最后祝各位莘莘学子不负韶光、砥砺前行,未来可期。!
中专技校在线招生网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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