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西昌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西昌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西昌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问题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以确保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学生素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西昌学院招生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机构监督”的招生制度,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名称: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28。
第四条办学地址:
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和形式: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水平: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包括普通专科、少数民族本科、专科预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大学学籍管理条例》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大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普通、专业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部招生政策的实施,落实党政府招生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措施,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第九条西昌学院设有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西昌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招生工作;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经济发展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省级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思想、条件、专业设置;组织实施新生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监督。学校监督报告电话号码为:
1.学校监察处:0834-2580015,258011
2.招生期间,学校设立的考生来信、来访、非法举报接待办公室。0834-2580015,25801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部的有关预留计划,解决各省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确定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者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女生身高不低于3875px;报考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孩的身高不少于40000px。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者发现舞弊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彝加彝专业,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彝族考生限招;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
第十九条 根据《四川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省级公费师范生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招生委员会),我校在四川省招收公费师范生〔〕11号)执行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必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学校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认可学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备案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一条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备案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对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其他专业志愿者。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撤回。备案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确定顺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语文、外语成绩确定顺序。
第二十二条艺术、体育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部的有关预留计划,解决各省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每次公布招生计划时,都要公布收费标准。公费师范生的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训的实施意见(四川教育〔〕83号)执行文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以奖励、贷款、勤奋、帮助、补贴为主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学生来源的学生贷款来缓解经济压力,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0834)2580038,2580029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将以假西昌学院的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西昌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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