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今天就来介绍一下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如下:优学宝升学网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来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重庆市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院校”和“对口高职院校”两类。“五一制”转学考试招生计划另行制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电子工程学院,原名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立于1988年。2001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正式成立,教育部宣布备案。学院占地面积389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3379.09万元,校内外实习培训场所200多个,图书馆藏书56.11万册。专职教师299人,博士2人,硕士94人,双师型教师208人,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5831人。学院是: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技能型短缺专业人才培养机构
★经重庆市发改委、教委批准的重庆示范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定向就业培训培训机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被评为最具特色的民办高职院校
★重庆市教委确定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实验学校
详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章招生范围和类型
第九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的,取得注册资格的,应当是前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招生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通高中”,为中等职业毕业生设置“中等职业”。
(一)普高类
为普通文理、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人才。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参加重庆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等职业
招收相应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人才。学生可参加重庆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高职分类考试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1.高职(专科)学制均为3,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2.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按大类招生专业录取,录取时录取为计算机专业。完成学业后,根据考生的意愿选择这两个专业中的一个。具体专业分流计划按学校教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软件技术与乔布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技能培训费2700元/;
4.住宿费为1000~1200元/。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公示为准。
5.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报名和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全国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三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由区县考试机构和考点机构共同实施。
第十四条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试前在考点大学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技术科目考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技术科目测试分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科目,合卷,300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50分
3月16日至17日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文/理)
150分
英语
150分
技术科目测试
信息技术
150分
通用技术
150分
(二)中等职业
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00分
3月16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
100分
英语
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理论
200分
3月16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
250分
3月9日至10日
(详见准考证)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免试条件:
#p#页面标题##e#(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或以上,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
(2)在市教育委员会主办、联合举办的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人或技术人员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申请我校对口专业,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
(三)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专以上学历,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统一录取期间,凭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考试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及划线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市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成绩审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重庆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审查(审查办法由重庆教育考试机构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成绩标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根据不同招生类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教育考试学院网站()和重庆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和填报
第二十条志愿者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大专批两批志愿者。本科批设置30名志愿者(包括专业项目),专业批设置50名志愿者。“一个志愿者”由“一所学校”和“一个专业”组成。我们的志愿者将填写大专批次。
第二十一条填报方式: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聘信息网()在线填报志愿。
(一)“高职院校”志愿填报专科批准,限于普通文理、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报专科批准,限中职考生按相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二条填写提醒:
(一)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方式。为了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
#p#页面标题##e#(2)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科和理科同时填写志愿者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科/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艺术/体育”和“文科/理科”两个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者顺序(意愿大的先填)。
第二十三条志愿者征集:如果招生计划未满,我校将参加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的招生志愿者征集。
第八章录取规则及查询
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
(1)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备案。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指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所有在线考生志愿者全部备案。
第二步:阅读文件。高校收到交给学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健康的要求,自愿退出不合格的考生,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机构。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进行审核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出的考生进行志愿者排序,并由系统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匹配过程如下:如果考生的志愿者排名在大学专业计划的数量内,最小志愿者号码的志愿者将自动确定为录取志愿者,其他志愿者大于录取志愿者号码将被删除,排名后的考生将向前填写。重复上述匹配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考生只能录取一名志愿者。
(二)录取原则:
1.护理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备案的护理政策。符合护理条件的考生,按照录取时享受护理的实际分数计入总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2.排名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文理专业,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排名。总分相同时,依次对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和通用技术进行比较。
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对文化素质的语文、英语、信息和一般技术进行比较。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院校,根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我们学校不招收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候选人。
3.录取期间不调整专业计划。
4.退档原则:
(1)高校退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果考生在所有志愿者中排名较低,且不在专业计划中,“一档多投”录取系统将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五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教育考试学院网站()或重庆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入学后,我校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每批、各类、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考生待遇:被我校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重庆市全国高校统一考试。在校期间,考生的待遇与全国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七条学历证书: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生保障:学校应当建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国家学生资助、信用学生贷款、国家学生贷款等临时资助。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将不负责任何后果。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上诉:
监督部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电话:023-58193305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023-58418888,023-5841866
招办微信:重庆信息职业学院招办(cqeeczsb)
咨询QQ:80000432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邮政编码:404000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教育招生发布)〔〕14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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