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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793-8225382,该校联系地址为上饶市信州区志敏东大道397号、邮编为334000、联系邮箱为sryzdzb@126.com。
二、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在上饶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的基础上,整合了原上饶师范学校和原万年师范学校的教学资源,于年2月6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府字【】6号)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整合前的上饶师范学校创建于1939年,迄今有79年的办学历史;整合前的万年师范学校创办于1978年,有39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上饶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师范分院,成立于2005年,具有十多年的专科办学经验。
学校现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在万年县设有万年校区教学部,位于万年县城珠山桥。总占地面积586.5亩,总建筑面积26.86万平方米,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校内有图文信息中心、艺术楼、实训中心、小学教育楼、学前教育楼、演艺中心、体育馆、体育场等,设施齐全,是一所现代化的智慧型校园。
学校现在编人员377人,专任教师249人,其中正高级职教师称6人,副高级职称教师88人;实现了教师本科学历全覆盖,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129人,特级教师3人。
学校仪器设备总价值4000多万元;拥有图书110多万册(其中电子图书50多万册),配有金盘图书管理系统,中外文期刊约300余种,有实训室30个、计算机房12间、语音教室4间;所有教室均配备了多媒体。
学校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面向全国17省(市、自治区)招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定向生面向上饶市招生,非定向生面向全省招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3500多人。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英语教育系、思想政治教育部和公共基础教育部等三系两部,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科学教育、艺术教育等7个专业。现有校外实践活动基地100多个。
学校始终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制定了50多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注重“三字一画”、“吹拉弹唱”、普通话、计算机、英语会话等基本功训练,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亮点。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学校秉承朱熹“明人伦”、“修德是本”、“致知”、“力行”的教育思想,吸纳上饶书院文化精髓,形成幼专特色校园文化。我们有“蒙以养正,师以世范”的校训,“严格管理,精心培养,确保质量”的定向生培养“十二字”方针,以及“办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服务区域基础教育”的办学宗旨。
学校曾成功举办“江西省幼儿园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全国教师教育委员会幼儿教师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会暨全国幼师高专校长圆桌会议;还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合作,承办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近年来,学校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市各媒体曾多次对学校作过宣传和报道。
学校与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等建立了校际合作,还加强了与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联系。学校正着力于培养合格的小学、幼儿教师,打基础、提质量、深改革、创特色,实现良好开局。正朝着建设“近期全力达标,中期全省一流,远期全国知名幼专”的办学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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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南校区:(0825)2638043
(0825)6868945
北校区:(0825)2241619
传 真:(0825)2638650
(0825)2241619
三、郑州幼儿师范学校电话多少
电话:66215318
五年制大专:3600/年
三年制中专:2100/年
四、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代码:415469。
第四条 办学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时光校区(邮编:551400),贵阳市云岩区忠烈街5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最早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人本化、精细化、国际化”为方向,培养“品优行雅、仁爱乐教、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474亩(其中清镇校区453亩,忠烈街校区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4.10万平方米,绿地率37%;拥有实训大楼、琴楼、舞蹈楼、美术楼、音乐厅、演播厅、体育馆、标准化体育场等完善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
学校在编教职工390人。专任教师295 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46人,讲师112人。学校是贵州省幼儿教师发展中心、贵州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学前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贵州省0-3岁早期教育科研培训基地等,在全国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08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年计划招收三年制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根据学校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0%。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 艺术类: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体育教育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贵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他要求:
1.录取教育类专业考生时,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建议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女生身高建议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建议在168cm以上。
第十九条 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所有专业收费均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赴澳方就读费用根据澳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应用泰语专业赴泰国就读费用根据学生自愿选定的泰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还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此外,学校还开通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二十三条 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澳班):
(一)国内学习,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外方颁发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前教育结业证书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二)完成国内学习后,到澳方就读并完成实习,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外方颁发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前教育毕业证书Diploma of Completion(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毕业后,可申请在澳继续攻读本科、硕士,并减免教育类学科学分。
第二十四条 应用泰语专业:
应用泰语专业学生可选择两种就读形式。第一种就读形式为学生三年均在我校就读;第二种就读形式为学生前两年在我校就读,第三年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前往泰国(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泰国高校中选择一所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强化学习。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进校后转专业根据《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关于学前教育中澳合作办学项目班转入转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 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519020 传 真:0851-82519019
学校网址:http://www.gypec.edu.cn/
电子邮箱:3960726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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