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_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高吗现如今,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到职高校继续学习,或升大专本科文凭。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今天就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_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高吗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_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高吗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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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学航空专业需要什么条件?
想学航空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初中毕业:女,身高158cm厘米以上;男,身高168厘米以上。高中毕业: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形体均匀。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E,身体裸露处无伤痕,无纹身,无“X”或“O”型腿。二、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开设20个专科招生专业,学院现面向全国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校 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街道安家村科技大路777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6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航空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联系电话:0432-69986066 15143268877
联系人:李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以年为例如下:
一、招生计划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专业特殊要求。
(一)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二)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
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限男生报考,身高要求174-185CM。
(四)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竞争力的空中乘务专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空中乘务专业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入校学习合格后,颁发双方大专文凭,双方学校推荐就业。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3-184CM,女生身高162-174CM。
(五)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女生慎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专业。
(六)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外语教学科目仅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资助政策
(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六、录取规则(一)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传统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05以内。
(三)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检索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专业顺序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七、学校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工作,按年制定的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八、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年报考指南
四、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逐步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机载设备装备调试技术、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确立“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发展学生、促进就业”为中心,致力于引导学生成人,陪伴学生成长、服务学生成才。学院以“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培育未来航空产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460601)、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460608)、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4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空中乘务(500405)、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航空物流管理(530803)、飞机结构修理(500413)、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4606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0407)、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460602)、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430604)、 民航运输服务(500401)、民航通信技术(500402)、无人机测绘技术(420307)。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山东省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或《山东省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其他专业无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和文史类分类录取,浙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宁夏、云南、广西、甘肃、新疆、青海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其中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若以上相同,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为准(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二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工科类专业 5300元。(苏价费[]136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四至六人间、空调、独立卫生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镇价费[]109号)。
第二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学校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勤工俭学: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
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传真:0511-80821600
电子信箱:14568@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监督邮箱:14568@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优学宝升学网老师为大家整理关于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_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要求高吗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若各位同学还想了解关于职业学校及高中学校更多职校的升学、招生、学费、分数线等各方面学校问题,可私信老师,最后祝各位莘莘学子不负韶光、砥砺前行,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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