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广州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广州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广州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问题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广州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披露的通知》(教学函〔〕本章程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接受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078
第五条学校地址:
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专科校区1: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万
2: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茶路松北体育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证书: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当颁发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对退学者,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以上的,应当颁发退学证书;不满一人应当颁发现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和大专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督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上诉和投诉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学生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广东省广州大学录取为本科,其他省份录取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考学生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广东省市政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录取为专科。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学生质量调控,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
第十七条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入学前必须与定向县(市、区)政府、培训机构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毕业后,培训计划来源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或者考察。派往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人。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学校招收全国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和女子足球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手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十条在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文科、科学、体育、艺术(包括音乐、艺术、舞蹈、广播电视导演),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
第二十一条根据学生情况确定备案比例。原则上,备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在此比例内进行适当调整。在实施平行志愿备案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学生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备案比例。
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文科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术水平的物理、化学、生物考试,科学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试,各考试必须取得成绩;申请普通本科专业必须至少两个科目达到C级以上,报考专科院校普通专业至少要有一个成绩达到C级以上。
第二十三条在广东省,申请普通本科水平体育的高中毕业生只能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的考试,至少有两门科目达到D级以上。申请艺术(包括音乐、艺术、舞蹈、广播电视导演)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普通高中考试,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普通高中考试;至少两科达到D级以上。
第二十四条专业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者选择最佳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名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安排专业时,参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均未被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整,调整到计划空缺,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则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到低进行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调整,或者考生服从调整,学校只有考生填写的不服从调整专业的计划空缺,将退出。
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当地考试院的备案原则和录取规定录取。
第二十五条广东考生按照广东省有关文件,申请“本科公费定向培训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报考本校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成绩分数线。
(1)使用术科成绩
报考省外设计、播音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成绩;
在省外申请音乐(社会音乐)、舞蹈导演(不含国际标准舞蹈)的考生,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的统一考试证书,并使用学校考试成绩;
广东省报考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广东省统一考试成绩用于艺术成绩;
广东省报考播音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应使用学校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别的备案原则进行。文化分数和技术分数均在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排名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按照志愿者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一考试但未取得统一考试证书的,不予录取。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放的档案中,按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排名分数相同时,按照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统一考试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文科/理科、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的成绩进行排序。
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名分计算方法为文化分享40%,艺术专业综合排名分为60%,合成百分制为60%。公式如下:综合分数=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排名分计算方法为文化分60%,技术分40%,综合排名分合成百分制。公式如下:综合分数=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
第二十七条广东省体育考生录取,广东省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排名由高到低自愿录取。当排名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的优先级较高。
第二十八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者的考生。
第三十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应当认真报考。
第三十一条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应当执行相关加分或者照顾录取政策。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秀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学业水平的要求,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报考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
第三十三条由于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视力和身高有要求,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性身高低于4250度。px、女身高低于4000px认真报考的考生。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合就读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单招残疾聋人学生的学费补贴按照省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补贴政策执行。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入学考试奖励、学术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斌奖学金”等个人奖励,同时设有“十大”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风格班、优秀学习风格模范班、文明宿舍、文明模范宿舍,促进学生道德、智力、身体、美丽的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第三十八条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拥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贷、助、补、减”。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大家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校内勤工俭学。一些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学院级奖励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在学校申请临时特殊困难补贴。
第九章 咨询、监督和投诉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6232
传 真:020—39366069
第四十条学校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有关投诉。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传 真:020-39366339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的广州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适用于本校夏季普通高考和专科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广州大学招生章程-普通本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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