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课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课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天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立
招生水平: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的九站校区;
左校区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自然保护区学府路1号。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训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大专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新生招生资助项目、勤工俭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形式。第七条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第四章 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入学时,如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均衡的学费和住宿费,他们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渠道”进行登记。入学后,向学校申请资助,经学校核实确认后采取不同措施。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优先考虑国家学生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解决生活费问题,优先考虑国家学生,辅以勤工俭学。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1.【吉林省教育基金神内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5000元,每人60人,实行等额评审。
2.中国农业科教基金会、和丰牧业集团、大北农业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朋友在我校设立了各种专项奖励和助学金。
3.我校从事业收入中全额提取5.2%的资金作为奖励基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特困生临时补贴等。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校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应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日常消费和相关因素,并按规定划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等级。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学生应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申请人应书面承诺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简介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位新生。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对外语的专业培训要求
英语本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语言。
第十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和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学校责任和录取制度。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学校对申请比例的要求,按顺序自愿申请的批次或平行自愿申请的批次,原则上将申请比例控制在100%。学生省份申请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学生申请比例的要求执行。照顾加分项,享受政策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申请。
3、学校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省份,文化、历史、科技专业按照“专业清晰”原则,“专业清晰”是“专业优先”是在我校注册比例线,已注册我校合格考生,根据专业志愿者顺序,根据注册分数从高到低,在专业招生计划中。所有将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到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的“专业志愿者”,根据档案分数从高到低,考生档案分数相同,根据高考原分录取,当原分数相同时,根据单科目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文学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专业调整。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的,填写“服从专业调整”的,可以调整到其他专业;未填写“服从专业调整”的,不予录取,退出。
5.如果学校对第一志愿者(包括平行志愿者)不满意,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者候选人。非第一志愿者候选人只能录取学校前一志愿者录取后未满的专业。
第十五条 几点说明
1.所有被我校以下本科专业录取的考生: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
2.所有进入我校以下专业的考生:中医、畜牧兽医、宠物养护和驯化等专业的考生均在左校区学习。
三、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均在九站校区学习。
4.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庆南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本科教育。双方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共同承担和完成四制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在学校学习期间,学生可以申请在韩国庆南大学学习,并在韩国庆南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毕业后,他们可以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和韩国庆南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电话:0432-63509600,6350932,63509034,63509850
第十七条 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普通本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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