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老师将介绍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的问题。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问题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落实“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415821
办学水平: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26路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学院简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60余所,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立高职院校,教育部备案。被省教育厅认定为“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产业与教育一体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识与实践一体化”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建设了占地1200亩的蔡官校区,为师生提供了智能、方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拥有3个开放式培训基地、4个产学一体化培训中心、1.3亿元培训仪器设备,拥有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硕士、博士等优秀教师团队,建设服务旅游业、现代农业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贸易物流产业、大型健康医疗产业6个专业集团40多个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已连续5次超过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承担具体招生工作,不设其他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了负责总统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参与的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招生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开放”,维护大多数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全日制高职学生招收全国7个省(市),按照国家发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见《贵州高考专业目录》中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录取原则
一、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4、如果第一志愿者(第一平行志愿者备案)的考生人数不足,第一志愿者(第一平行志愿者备案)的考生将被接受非第一志愿者(包括征集志愿者)的考生。无分数录取。
5、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并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数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对专业志愿者不满意,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整和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退出档案。
第八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第一,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会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考生慎重报告。
二、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
三、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
四、烹饪技术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奖励和助学政策
第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高考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条 奖学金:8000元/国家奖学金,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一条 助学金:对于农村注册贫困家庭的子女,除享受原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享受有针对性的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费学费补贴。同时,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通过奖励、贷款、勤奋、减少、免费、补贴等方式完成学业。
第七章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学院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候选人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制度。录取通知书应当邮寄给录取候选人。
第八章新生管理
第十三条 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未请假或逾期(假期不得超过两周)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九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在规定的限制内,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并颁发国家认可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并印制。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有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违反招生程序、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贵州省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851-3810754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851-33229847
邮政编码:561000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普通专科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可以私信老师。最后祝各位同学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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