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招生”,做好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 学院全称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水平为本科。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体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省(区、市)高校招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各省各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调整到学生数量相对较多、入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
第七条 学院不限于考生应试外语,而是以英语为基础安排外语教学。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体检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通知(教学厅〔2010〕执行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和最佳录取。
第十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生源及相关规定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部署采用“专业水平差异”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者与其他专业志愿者之间的等级差异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根据档案等效结果(档案结果减去专业水平差异后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部署。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金额满。所有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应退档。在备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语文、外语、数学和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上述单科成绩相同,将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知识等因素,选择最佳录取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福建省各艺术类专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浙江省各专业按规定实行平行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不限于科目选拔要求。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
第十一条 艺术录取规则
1.福建省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相应的最低本科控制线,根据考生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中,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平行志愿者特征从高到低,最佳录取。
2.福建省外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音乐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
在省级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级艺术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省级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分配。考生分数相等的,按照相关科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分数的安排顺序:专业统一考试分数、高考文化分数、汉语、综合、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专业的录取要求以考生所在省体育专业的招生手册为准。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申请体育专业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备案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分配。在考生档案分数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汉语、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如果单科成绩仍然相同,将考虑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其他因素,选择最好的考生。
第十三条 金融(国际金融实验班)和财务管理(国际会计实验班)是我院国际本科教育实验班的项目专业。录取该专业的考生应填写该专业的志愿者,或填写该专业的任何专业,并服从专业调整。学生需要在第一学期结束时参加雅思或同等水平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项目专业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按学院课程计划学习。根据教学安排,进入实验班专业课程的学生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在国外合作院校学习(相互承认学分)或留在我院。
第十四条 在学院监督审计中心的监督下,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673。
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学生入学前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代理费。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按学校预收,毕业后结算。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批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本科教育实验班学费标准的复函》(福建省物价局)〔2011〕365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批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专业学费标准的答复》(福建价格费用)〔〕241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批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原专业学费标准的答复》(福建价格费用〔〕169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批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专业学费标准的答复》(福建价格费用)〔〕172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23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价费〔〕188号)《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格〔〕执行243号等批文核定标准。
符合项目专业课程学习标准的国际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按照SQA收费标准注册SQA学籍,缴纳学籍注册费。第四,留学生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单独缴纳手续费等费用,留学阶段按照国外大学收费标准缴纳,学院不单独收取学费。选择留在我院的学生,第四学费为1.7万元/学生·收取标准。
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闽价费〔〕567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准福建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答复》(闽价费〔〕487)执行文件标准。如有调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款方式按照闽发改服价格进行〔〕394号,学院闽师协财〔〕4号文件执行。教材费用由学生根据实际收到的教材数量与供应商结算。其他代理费包括军事训练服装费、新生入学审查体检费等,按实际结算,或多或少支付。
第十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以上未请假或请假的,可以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或者以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未取得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拥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习、社会工作等个人奖学金。学生还可以根据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分别符合双方大学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的,由我院颁发相应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由外国大学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学院过去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未完成的,按照国家高校当度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的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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