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的老师将介绍绍绍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我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道德、智力、身体、美容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9,浙江省招生代码:0022。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立高等学校。
第八条 绍兴文理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九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河西校区: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南山校区: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三位一体总招生计划为135人,具体计划如下:
测试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科目要求的选择
师范1类
小学教育(师范)
40
不提科目要求
学前教育(师范)
40
不提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师范)
5
政治/历史/地理(一门符合要求即可报考)
英语(师范)
10
不提科目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10
政治(一门必须选考)
师范2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5
物理(一门必须选考)
科学教育(师范)
15
物理/化学/生物(一门符合要求即可报考)
1.考生只能在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类(师范1类、师范2类),不能同时报考。学校根据各考试类别组织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同一考试类别内的所有专业均有效。
2.男女比例不限。
3.外语要求:非英语(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非英语考生必须认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4.允许“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但仅限于同一考试类别内的招生专业之间的转专业。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认可以往学生的高中入学考试成绩。新高考改革前涉及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和新高考改革后技术科目等级的,以科目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习考试等级。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达到30门)A或2A2B及以上,其余D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及以上)。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申请。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zs.usx.edu.cn)在线注册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注册流程”进行注册。
3.材料上传: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必须以扫描件(JPG格式)上传注册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图片内容模糊、审核不合格的,自行承担责任。不需要送纸质材料。
具体扫描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和经历、个性特长和成绩、报考理由、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想法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考生本人必须在这里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价,根据考生的学术水平考试结果、中学综合表现和个人陈述,根据考试类别招生计划的5倍(最后同分入围原则),确定通过书面评价获得“三位一体”综合质量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申请人数少于考试类别招生计划的5倍,所有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入围综合素质考试环节。
注册资格书面评价方法:综合评价分为百分制。学术水平测试成绩80%,中学综合成绩10%,个人陈述等材料10%。其中,学术水平测试成绩的转换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5月15日至6月7日。
2.学校书面评价时间:6月8日至6月18日。
3.审核结果查询,网上缴费:6月19日至6月28日。
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将登录个人注册系统,网上银行在线支付或支付宝/微信扫描代码支付,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完成注册。在付款截止日期内未付款的考生无效。付款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注册费不予退还。学校不接受现场支付。
4.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1日起,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五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八条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7月12日,具体报名时间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
第十九条 测试内容和形式
详见学校考前发布的综合素质测试公告。
第二十条 成绩评定
综合质量测试结果按面试结果计算,满分为100分。在综合考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各考试类别招生计划的4倍(最后同分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资格名单。合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备案。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高考普通班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班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班提前录取。考生必须在五个高校志愿栏的第一个志愿栏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否则将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进入后续志愿申请程序。
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必须在考试类别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符合招生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同一考试类别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告,如普通1类合格考生,只要科目要求一致,可以同时填写普通1类多个普通专业,如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整。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
2.综合成绩转换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化为满分100分)×20%+综合质量测试结果×20%+高考文化成绩(转化为满分100分)×60%。
学术水平测试成绩的转化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入档案的考生将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进行排序。单项顺序为: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如果仍然相同,则根据高考的文化成绩进行排序。
4.专业备案方式:分类录取。对于同一考试类别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学校备案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者”的原则选择最佳录取。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当考生的综合成绩不能满足其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满足专业选择科目的要求)。如仍不足,则从备案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至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修科目要求),直至全额录取。
5.录取人数:如果每个考试类别的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行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小数点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其他要求
1.考生应按照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认真处理考生的欺诈行为:“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注册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注册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取得证件,成绩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㈡在综合质量评价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或取得优惠资格的;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录取”、“学校相关专业不录取”,学校及相关专业不录取。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由学校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的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按学制学费标准预付学费,按度结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64492
学校网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zs.usx.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调整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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