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职业教育已成为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一种趋势。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初中毕业生愿意继续在职业大学学习或获得大学本科文凭。今天,优学宝升学网老师将介绍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以下是优学宝升学网对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总结和整理。让我们看看(学校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youxb.net/)。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结合学校和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我校采用高等职业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制定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披露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律检查部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标准化、有序发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3569 ,陕西招生代码:8056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水平:普通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院校(专科)办学水平,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Xi交通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成立于1994年,是陕西省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唐代京城长安著名风景名胜区——广播电视台湖东侧,占地面积62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4.9万平方米。学校有2.9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68万册纸质图书,66万种电子图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聚集了一大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教师,其中博士、硕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近65%,基本形成了博士、硕士小组。
学校学科以工程为主,形成了轨道交通、电气信息、人文经济管理三大学科。现有本科专业19个,专业25个,在校学生1万余人。学校坚持“优质学校、强人才、特色学校、文化铸造学校”的发展战略,按照“突出特色、系统集成、尽力”的建设理念,建立轨道交通学科专业体系,集中学校各种资源支持轨道交通体系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模拟驾驶综合培训系统是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重点培训基地
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省级高职教育培训基地-城市轨道交通培训基地
省级高职示范培训基地-“地铁车辆结构与应用”培训基地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广播电视西路1号,邮编:7103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它是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学术事务办公室、学院、学校监督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综合评价和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教务处负责审批拟招生专业和计划,各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学校监督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发布。
我校招生专业与专业对比表
专业类序号
专业类
专业名称
1
铁道运输类
铁道车辆
铁路供电技术
自动控制铁路信号
铁路桥梁及隧道工程技术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动车组维修技术
2
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财经商贸类1
财务管理
会计
管理工商企业
4
财经商贸类2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5
建设工程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6
计算机类
电脑网络技术
7
通信类
通信技术
8
测绘地理信息类
工程测量技术
9
土建施工类
建筑工程技术
10
机械设计制造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1
机电设备及自动化
电气自动化技术
12
教育与体育
学前教育
第八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进行。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已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条 4月30日9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符合条件∶00至5月8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按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站: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普通高中生入学考试的考核依据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确实是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这类考生视为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人的考核依据是文化素质计算机考试校际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学校不再组织“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
第十二条 高中学业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高职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5月17日8月17日∶00至21日18∶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校际联考报名系统( 网址: http://flks.gfxy.com/cero/ssOnline.do?login ),网上报名。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实行“校际联合考试”。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和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校际联合考试。
第十四条 5月20日至28日进行校际联考,考生必须按照报名时预约的考点和时间参加考试。我校考点专业类别为:1、铁路运输类;2、城市轨道交通类;3、金融贸易类1; 4.金融贸易2;5.土建;6.建筑工程管理;7.机械设计制造1;8.机电设备与自动化;9.计算机;10.通信;11.测绘地理信息;12.教育和体育;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考点地址:西安市福邑区广陂西路1号。
考生可报名参加一个或多个专业考试,但每个专业考试只能参加一次。
第十五条 防疫要求:为保证广大考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来我校考点的考生必须主动出示陕西省健康码,佩戴口罩,无发热、咳嗽、胸闷症状,严格遵守我校防疫工作要求,接受我校防疫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如果考生有发烧、咳嗽、疑似症状或不符合我校防疫要求,我校有权拒绝进入考点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考试期间,只允许通过健康测试的考生进入考点,其他陪同人员严禁进入校园,不得聚集在校园周围。
第十六条 5月30日17:00前,根据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校际联合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方法,形成所有申请学校并参加相应考试的考生的最终成绩数据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在线管理平台提交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七条 5月31日17:00前,我校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预录取学生名单。考试结束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十八条 6月份预录取的考生 1日至3日,持登记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登记,现场确认。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6月4日至5日,我校到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新生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生办公室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我校新生正式录取名单,我校也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多种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总分为500分,高中学术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生办公室提供,各科目成绩转换后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成绩由联合考试办公室提供,满分200分。三名学生:文化素质计算机考试联合考试成绩由联合考试办公室提供,满分300分。
第二十一条 结果计算方法:
普高生:(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校际联考成绩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项目名称
分值
标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项不含通用技术)
300
A级:50分; B级:45分
C级:40分; D级:35分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200
提供联考办公室
三名学生(同等学力):(文化素质计算机考试校际联考成绩)+校际联考成绩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项目名称
分值
标准
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300
提供联考办公室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200
提供联考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健康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填写专业。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试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取消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以按照规定调整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的方式录取入学申请人。当总分相等时,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录取。对于报考同一专业、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不同的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根据考生选报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校录取的综合评估考生可享受2000元学校助学金)
第八章 完善的补贴和医疗保险体系
为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建立健全了“奖励、帮助、贷款、勤奋、补贴、免费”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制度和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成立了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勤工俭学联合会”,在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资助政策宣传、资格预审监督、人才招聘、备案培训、校内外兼职管理、关爱贫困学生和心理健康指导,帮助每个学生实现大学梦想、人才梦想、理想梦想。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800元/贫困,2800元/贫困。
学校奖助学金:1500-2200元/。
第二十六条 勤工俭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按表现支付300-1200元/月的报酬。
第二十七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部确定的普通大学,可以申请学生来源的学生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学生来源的学生贷款,每人提供不超过8000元的学生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以上是优学宝升学网(来源网站:http://www.youxb.net/)老师整理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相关问题的答案。如果你还想了解职业学校和高中更多职业学校的招生、招生、学费、分数线等方面,你可以给老师发私信。最后,祝所有学生不辜负青春,锐意进取,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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